系统组件
5.1 储存装置
5.1.1 储存装置宜由储存容器、容器阀、单向阀和集流管等组成。
5.1.2 储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二氧化碳灭火剂》的规定。
5.1.3 储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充装率应为0.6~0.67kg/L;当储存容器工作压力不小于20MPa时,其充装率可为0.75kg/L。
5.1.4 储存装置应设称重检漏装置。当储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量损失10%时,应及时补充。
5.1.5 储存容器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5MPa。储存容器阀上应设泄压装置,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19±0.95MPa。
5.1.6 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,并应避免阳光直射。
5.1.7 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容器间内。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。专用的储存容器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5.1.7.1 应靠近防护区,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。
5.1.7.2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。
5.1.7.3 室内温度应为0~49℃,并应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。
5.1.7.4 设在地下的储存容器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,排风口应通向室外。
5.2 选择阀与喷头
5.2.1 在组合分配系统中,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应设一个选择阀。选择阀的位置宜靠近储存容器,并应便于手动操作,方便检查维护。
选择阀上应设有标明防护区的铭牌。
5.2.2 选择阀可采用电动、气动或机械操作方式。阀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2MPa。
5.2.3 系统启动时,选择阀应在容器阀动作之前或同时打开。
5.2.4 设置在粉尘场所的喷头应增设不影响喷射效果的防尘罩。
5.3 管道及其附件
5.3.1 管道及其附件应能承受最高环境温度下二氧化碳的储存压力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5.3.1.1 管道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冷拔或冷轧精密无缝钢管》中规定的无缝钢管,并应内外镀锌。
5.3.1.2 对镀锌层有腐蚀的环境,管道可采用不锈钢、铜管或其它抗腐蚀的材料。
5.3.1.3 挠性连接的软管必须能承受系统的工作压力,并宜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不锈钢软管》中规定的不锈钢软管。
5.3.2 管道可采用螺纹连接、法兰连接或焊接。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80mm的管道,宜采用螺纹连接;公称直径大于80mm的管道,宜采用法兰连接。
5.3.3 集流管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2MPa,并应设置泄压装置,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15±0.75MP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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